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邮政速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法院各类法律文书和对外信件交流的邮寄送达。
2.法院各类法律文书的打印、封装。
3.法律文书邮件退件的拍照延伸服务。
4.法院各类上诉案件卷宗的移送。
5.法律文书拍照取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现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目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是其他快递公司无法具备的,因此符合法院各类法律文书及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30号
三、公示期限
2021 年 01 月 11 日 至 2021 年 01 月 18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进行一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宏图路66号
联系电话:0769-8867700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卓越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三元里公寓2号楼A幢442室
联系电话:0769-2868990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卓越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