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维计划-城区重要节点花箱布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2-100688-0021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区重要节点花箱布置
预算金额:4,297,654.79
最高限价(如有):4297654.7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城维计划—城区重要节点花箱布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数量,对海心沙、二沙岛、花城广场、东风路、环市路等城区重要节点提供组合式或单体式花箱布置及维护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度内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或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1,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以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格的要求,且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
方式:现场获取 或 邮寄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采用 现场购买 或 邮寄购买 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其中,邮寄购买的供应商请填写好《采购项目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附件1),连同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收款账号信息:开户名称: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溪支行;帐号:44050110565400000509;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z_jiayue@163.com),邮箱接收资料的截止时间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发送后请立刻致电(020-87070809)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确认后当天寄出,否则视为未完成登记。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即可。
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附件2)。
(三)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3天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附件3)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开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五)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的要求,并经质疑供应商签字或盖章。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联系方式:020-8386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8707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利工
电话:020-87070809
附件
发布人: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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