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0-202012-176005-0167
项目编号:0724-2001D84N6466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体外线性冲击波治疗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体外线性冲击波治疗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0 | 1,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少于27个月
合同包2(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少于26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外线性冲击波治疗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合同包2(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1年0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以下网址中的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861/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1832-999进行咨询。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861/index.html中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地址: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名 称:广东省中医院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11号
联系方式:(8620)81887233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8620) 37860544/552/532/510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陈冰、余力、曹敏
电 话:(8620) 37860544/552/532/510
技术支持电话:400183299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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