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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辅助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辅助性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25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2-100504-0005

项目名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辅助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1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及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0年11月份之前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3.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3.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2  14 日至 2020 12 2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  25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1号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2  25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20 年12月25日09时00分-09时30分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1号会议室

2、磋商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供应商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费用支付方式(三选一):

① 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020218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7楼

   联系方式:020-83510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9楼

   联系方式:020-38847002-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敏成、郑改改、池锦俊、李秀凤

   电话:1524067891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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