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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重招)(CLF0120GZ12ZC05A)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17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0334-0018

项目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12ZC05A

(2)标的内容概况:2021-2022年职工食堂食材;数量1批;采购预算:人民币2720000元;

(3)采购项目品目: A1501(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5)简要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和《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确保食堂正常供货和食品卫生安全,努力降低成本,更好地为职工服务。在食品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纸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谈判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2  11 日至 2020 12 1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  17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2  17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二) 获取文件:

1.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谈判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谈判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 获取采购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4.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响应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20-3765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吴女士 020-87651688-156/142;陈先生 020-37651095

   电话:020-87651688-15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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