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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厅平台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名称:2020年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厅平台项目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0年度省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厅平台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包括:2020年度省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厅平台项目申报评审组织实施;2020年度新立项项目合同签订及变更论证;2020年度在研项目执行及变更管理;2020年度实施期满3年、5年的项目的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组织实施;2020年度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的设计、优化及运营维护;2020年度省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厅平台项目管理服务有关流程、规则、体系及表单研究设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52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敏感性要求。一是当前国际形势下,特别是在中美贸易问题影响下,人才工作尤其是海外引才工作变得政治化和极度敏感,其保密性要求较高。二是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按密级加强管理的要求,如2019年采购项目涉及的相关人才工程入选名单以密件印发,又如2020年采购项目涉及的相关人才工程管理服务办法以密件印发。三是本次采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需接触有关敏感信息资料,使用有关管理平台权限,查阅有关政策文件信息,对接有关人才团队机构,对参与的机构和人员提出保密性要求。综上,应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以确保安全、稳妥的完成本采购项目。

    2.专业性要求。一是采购项目涉及的省重大人才工程是我省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重要抓手,对组织实施工作有专业化、系统化、全链条、高质量、高标准等要求,也存在着资金量大、实施期长、主体多样、形势多变、内容多元等特点,组织实施难度较大,市场上其他非本专业的机构难以作为供应商承接。二是采购服务内容覆盖<楷体;">专业性要求。一是采购项目涉及的省重大人才工程是我省集聚海/span>“申报评审、合同签订、年度执行、变更管理、中期考核、结题验收、省情国情培训”等省重大人才工程全链条管理服务环节,要求供应商拥有稳定的、专业的支撑团队,庞大的、优质的专家资源,成熟的、规范的管理制度及丰富的组织实施工作经验。三是随着国家及省在应对当前国际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在理论和实践创新上均需要有一个专业过硬、熟悉人才政策、掌握实施现状、实践经验丰富且具有战略理论研究基础的专业机构来承接。综上,应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以确保专业、精准的完成本采购项目。

    3.延续性要求。一是采购项目涉及相关方式方法优化及材料优化等研究设计工作,由于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已实施十余年,该项工作需结合往批次尤其是上一批项目存在问题及良好经验做法进行,同时需充分掌握各类项目之间的关联和区别,以避免“走弯路”,从制度设计上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二是后期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在研项目多且项目实施周期长,需要长期持续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才能更好提供有针对性且有效的专业管理与服务,并非一项短期阶段性的简单工作任务。综上,应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以确保规范、扎实的完成本采购项目。

    4.时效性要求一是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多、工作量大,且涉及省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同时要求申报评审组织工作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完成,时效性要求高。二是因申报启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且评审组织工作要求标准高,因此需要供应商拥有专职人员队伍、优质评审资源和丰富申报评审组织经验,可以又快又好,在往工作基础及工作经验上,快速响应,实时处理,实现采购方时效性需求。综上,应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以确保有序、高效的完成本采购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大院3号楼5楼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

    联系电话:020-8316396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A栋205室

     联系电话:020-8564554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华晟(广东)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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