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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特检院氢能省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项目名称:广东省特检院氢能省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粤市监财〔2020〕497号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租赁场地建设省氢能储运装备检验站(佛山)及检测研发基地的批复,同意采购人租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氢能产业园部分实验场地建设省氢能储运装备检验站(佛山)及检测研发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省氢能储运装备检验站、液氢技术研发中心及氢能安全科普基地。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省特检院氢能检测及研发基地项目合作协议》有关内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提供南海区丹灶镇日本中小企业工业园四期4-1号工业园区工业厂房、写字楼及专属用地约25000平方米地块,并按照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规划要求,代建所需的氢气瓶定期检验车间、实验大楼、甲类仓库等用房,并负责公共场地绿化工程的实施和相关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3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省特检院氢能检测及研发基地项目合作协议》有关内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提供位于南海区丹灶镇日本中小企业工业园四期4-1号工业园区工业厂房、写字楼及专属用地约25000平方米地块,并按照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规划要求,代建所需的氢气瓶定期检验车间、实验大楼、甲类仓库等用房,并负责公共场地绿化工程的实施和相关费用。依照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签报意见呈批表中相关指示广东中岩泰科建设有限公司实际负责项目手续事项会议同意,实际投资人和建设方均为广东中岩泰科建设有限公司广东中岩泰科建设有限公司。因此,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广东中岩泰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本项目租赁合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中岩泰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金福路3号105室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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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6~150号海景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757-6686005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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