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警官学院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层自编506房(仅限办公用途)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49001-0223
项目名称:广东警官学院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警官学院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广东警官学院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最高限价:
序号
车辆类型
最高限价
1
小型车
人民币750元/一趟/台车(按照司机工作9小时,限200公里/天计算)
2
中型车
人民币1200元/一趟/台车(按照司机工作9小时,限100公里/天计算)
3
大型车
人民币1400元/一趟/台车(按照司机工作9小时,限100公里/天计算)
4
班车(大型车)
人民币1200元/一趟/台车(按照司机工作9小时,限60公里/天计算)
备注:关于序号3大型车的最高限价说明:凡是非班车(大型车)在60公里以内的用车结算标准按序号4班车的投标价结算;如在30公里以内的按不超过序号4班车的二分之一趟计算。
(二)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的均将视为无效投标。
(3)、中标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按以下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达到后服务合同终止: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周年之日止;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际产生的车辆租赁服务费达到采购预算360万元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ne-height: 23.3333px; font-size: 14pt;">不接受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客运)。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A号5楼506室
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A号5楼5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
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获取文件方式采用邮寄的,具体事项可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供应商在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
联系方式:020-36244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层自编506房(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方式:020-37803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37803113
附件
发布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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