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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法院办公人员日常办公一般都会在办公室内通过内网电脑去完成,遇到出差/下乡或特殊情况,则无法及时处理工作的事情。根据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实际情况,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性的要求,前期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移动办公项目基础上,配套了相应的移动通信服务,以满足法院的移动办公需要,达到随时随地移动办公的效果。由于原移动办公通信服务套餐将于2020年12月到期,为确保法院内部移动办公通信服务稳定及延续性,保证通信服务不中断,同时提高信息安全,采购移动办公通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88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3)种情形。

(二)说明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在移动办公项目基础上于2017年开始配套了相应的移动通信服务,为了保持服务的整体性及延续性,且该次采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4.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要求,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四路全球通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2 月 03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09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5号大院

    联系电话:0668-237233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电话:020-3706333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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