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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西区2栋1梯2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17 15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74022-0010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19,800

最高限价(如有):6019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综合住院楼建设提供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服务

4、其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中央企业以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子公司或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公司)不能同时以总公司及分公司分别应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开标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五)投标人须具有具备不低于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六)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必须是设计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27 日至 2020 12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西区2栋1梯201号

方式:现场登记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17 15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西区2栋1梯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工业区

   联系方式:0754-82904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联系方式:020-87037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添嘉

   电话:0754-8982583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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