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内容与2016年以来建设内容具有强关联性,对供应商有特殊要求:
(一)确保服务的整体性和延续性。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平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于2016年承建(一期),2018年进行升级改造(二期),多年来使用情况稳定且能够满足需求。为保持服务的整体性及延续性,此次(三期)服务在不改变原有系统架构及办公人员的使用习惯的基础上对原系统的性能和功能进行升级优化。
(二)具备特定的核心技术和能力。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的总体要求,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系统需要采用符合国密算法的硬件数字证书进行加密认证。目前只有中国电信的“天翼U盾安全办公技术方案”实现了将数字证书写入通信运营商手机卡,并且该应用所采用的“NFC国密专用卡”从芯片、UIM卡及天翼U盾系统均通过了国密认证,同时中国电信的天翼U盾系统提供单位也具备《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三)掌握服务现状和背景情况。相关服务范围涉及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的各个系统,需要充分了解各部门业务系统及基础设施现状。
就本次采购而言,同时符合上述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为减少重复投资并保证系统升级优化的平滑过渡,拟采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为唯一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