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阳江办事处(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50米))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46087-0028
项目名称: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两年),详见《第二部分 采n><购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
(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5.采购代理机构 根 据 评 审 时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7.3)(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单位名称);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开票信息可提前在微信“我”→“个人信息”→“我的发票抬头”中添加保存(增值税普票填写“名称”和“税号”后保存;增值税专票填写“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后保存),现场直接扫码提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50米)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会议室(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5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光阳街2号
联系方式:0662-3103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方式:020-38931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张工
电话:0662-3305822
附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3日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