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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21年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01包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01包组)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14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0-118012001-0026

项目名称:2021年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01包组)

预算金额:2,476,000

最高限价(如有):2476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21年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01包组)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编号(自编):HZ20-433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预算单价

(万元)

预算总价

(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尘埃粒子计数器校准装置

1

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80

247.6

不允许

2

照度计检定装置

1

35

不允许

3

气体浮子流量计检定装置

1

25

不允许

4

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检定装置(标准测力仪/1kN~5MN)

1

57

不允许

5

超声功率计

1

18

不允许

6

直流电子负载

1

8

不允许

7

三相多功能标准源

1

8

不允许

8

照明炫光测量系统

1

16.6

不允许

③采购项目品目: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④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⑤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⑥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020-83188580/020-83188586。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出之日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出之日》);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1  23 日至 2020 11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14 10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3)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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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联系方式:0756-2139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洲人民东路221号2栋1008房

   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电话:0756-260032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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