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目前实际检测工作和申报筹建“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需求,计划继续租赁广州市科研路16号自编(2)栋首层自编1#、4#用作实验室场地。理由如下:
1、该实验室场地满足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提出的需要。
2、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租赁该实验室场地已有6年,继续租赁该实验室场地,可避免资源-fareast-theme-font: minor-fareast; mso-hansi-theme-font: minor-fareas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浪费和重复投入,减少重新选址、改造装修、重型和大型实验设备拆迁安装及配套设施修造、办公设备购置、场所搬迁、专用网络迁改等成本的再投入。
3、经实地调研,周边暂无比广州市科研路16号自编(2)栋首层更符合采购人建设实验室需求的场地。
基于以上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市合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