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0年第四批仪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75003-0117
项目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0年第四批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13,000
最高限价(如有):1613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020年第四批仪器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分包
仪器设备名称
台(件)
国产/进口
预算(万元)
1
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
2
国产
161.3
核酸提取仪
1
国产
气溶胶清除仪
1
国产
核酸蛋白分析仪
1
国产
离心机(一)
1
国产
高压灭菌器
1
国产
生化培养箱
2
国产
低温冷柜
2
国产
超低温冰箱
2
国产
离心机(二)
1
国产
移液器
2
国产
制冰机
1
国产
水浴箱
1
国产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新成立,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新成立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0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766号
联系方式:020-81880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电话:020-87258495-202
附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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