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项目内容:(1)各类裁判文书及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2)法院对外信件交流的邮寄送达。
2.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ont-family:宋体;color:#000000;font-size: 12pt;">1.项目内容:(1)各类裁判文书及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2)法院对外信件交流的邮寄送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近期的纳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于现场领取)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31号2幢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368号六楼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30~10: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368号六楼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4、谈判时间:2020年11月20日10时00分
5、谈判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368号六楼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6、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
联系电话:0750-308705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主楼1808房
联系电话:020-8364631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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