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南海Ⅰ号”保护发掘项目是目前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其现场文物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文物保护工程,涉及木材、陶瓷器、金属制品、漆器、骨器、石器、动植物遗骸等,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和考古发掘密不可分。因此,“南海Ⅰ号”出水文物现场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保护工程。
2.出水文物存在高压、饱水和高盐等不利因素,其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选取一家有资质有经验的综合性研究机构非常必要。
3.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我国一家拥有勘察设计、可移动文物修复等资质的单位,并在全国重大项目如“南澳Ⅰ号”、“华光礁Ⅰ号”等沉船保护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具备整合全国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条件和能力。
4.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全程参与了“南海Ⅰ号”保护发掘项目的方案制订、论证和前期的保护修复工作,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接2020年“南海Ⅰ号”保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将有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延续性。
4.5.鉴于本项目的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特申请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