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冯佳,工作单位:五邑大学,职称:副教授,
意见: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特殊性,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2.专家2姓名:杜亚兰,工作单位:江门国投高新区公司, 职称:会计师,
意见:该项目内容单一,且具有不可替代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本项目采购。
3.专家3姓名:陈伟,工作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职称:副主任,
意见:可满足用户需求,速递服务全国单一性决定了采购来源的单一性,全方面比对无其它速递行业可替换,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特殊性,目前能完成此类业务的服务单位仅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了国内快递、国内邮件寄递、运输配送等;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众服务功能,符合邮寄国家机关公文(含法定证件)的要求,在同类项目中已完成了多个合作单位的业务,有相当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建议本项目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负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