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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经颅磁治疗仪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经颅磁治疗仪购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1 12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9-101705-0004

项目名称:经颅磁治疗仪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经颅磁治疗仪购置

2、标的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详细请看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2)子项目1: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

(3)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本项目为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经颅磁治疗仪购置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1  04 日至 2020 11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1  12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1  12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只接受登记及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已成功登记及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3.若已登记及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育新街111号

   联系方式:020-87238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红卫新村西路29号D栋503房

   联系方式:020-89001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900129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市信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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