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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印刷制品环保安全检验站(东莞)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质量监督印刷制品环保安全检验站(东莞)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沙田湖东路197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1 12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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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18028-0061

项目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印刷制品环保安全检验站(东莞)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91,600

最高限价(如有):6091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质量监督印刷制品环保安全检验站(东莞)第一批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是否可投进口设备

数量

预算单价

(万元)

交货期

(天)

包A

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110

60

2.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80

60

3. 

顶空气相色谱仪

1

61.57

60

4. 

热脱附仪

1

50

60

包B

5. 

傅立叶近红外光谱仪

1

68

60

6. 

全自动快速溶剂萃取仪

1

65

60

7.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

55

60

包C

8. 

表面张力测试仪

1

44.96

45

9. 

表面特性及施胶度测试仪

1

28

45

10. 

动态发色仪

1

25

45

11. 

卧式抗张强度试验仪

1

6.5

45

12. 

色密度仪

1

5.9

45

13. 

静态发色仪

1

5

45

14. 

热封仪

1

1.85

45

15. 

纸板耐破度仪

1

1.43

45

16. 

标准摆洗机

1

0.95

45


4、其他:名称、数量等如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有误差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0  21 日至 2020 10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沙田湖东路197号

方式:现场购买,200元/包,注: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向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1 12 10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沙田湖东路19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

2、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南路2号

   联系方式:0769-23077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联系方式:0757-28976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先生

   电话:1813883477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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