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9-100632-0037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
预算金额:5,478,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编制《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
1、规划年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中远期为2026~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
2、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市域7434平方千米,包括下辖11个区。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本规划服务期限为15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为非中小微企业或非监狱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 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 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盖章书面承诺)
4) 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书面承诺须联合体各方盖章)
6)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盖章声明承诺):
1)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 联合体某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联合体某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符合“投标邀请”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项至第4项的要求。
5. 已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
方式:登录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020-83638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8317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83172166-856
附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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