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