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梁芳芳,工作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工,
1.专家color:black;font-size:14.0pt;"> 意见:该项目内容单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成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本项目采购。
2.专家2姓名:陈章,工作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职称:教授,
意见:可满足用户需求且速递服务的单一性决定了采购来源的单一性,且无其他速递行业可替代,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3.专家3姓名:严丽,工作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工,
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及第五十五条规定,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特殊性,目前能完成此类业务的服务单位仅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了国内快递、国内邮件寄递、运输配送等;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众服务功能,符合邮寄国家机关公文(含法定证件)的要求,在同类项目中已完成了多个合作单位的业务,有相当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建议本项目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负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