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计财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9-148027-0061
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计财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计财科)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内容: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计财科);
3.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需有税务部门的盖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2.3.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nb“信用中国”sp;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7.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供应商须先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咨询电话: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9月18日起至2020年09月25日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并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网上登记后直接扫二维码支付),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磋商文件购买方式:供应商将登记表上传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82063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方式:020-83541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83126108
附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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