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庭审速录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9-114662-0014
项目名称:庭审速录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4,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庭审速录外包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服务期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庭审速录外包服务
1项
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肆仟元整(¥1374000.00)
合同签订后6个月
2、采购服务和技术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3、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4、采购品目:C99其他服务;采购类别:服务类。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备注:
1、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http://www.gdruiqi.vip/网站下载)。
2、邮购磋商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420344979@qq.com,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小姐020-31146616),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另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磋商文件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南浦支行
(2)单位名称:广东瑞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账号:735468811776
4、采购代理机构网址:http://www.gdruiqi.vip/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联系方式:020-39122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瑞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宝岗路自编1号(10号厂房)
联系方式:020-3114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31146616
附件
发布人:广东瑞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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