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及改造项目设计、造价服务单位招标项目(重招)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156021-0267
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及改造项目设计、造价服务单位招标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1,911,600
最高限价(如有):1911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基建及改造项目设计、造价服务单位招标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191.16万元(其中,包一:人民币75.2175万元;包二:人民币115.9425万元)
包组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各包组选定中标单位数量
服务期限
包一
广州校区设计咨询
人民币75.2175万元
1家
2年
包二
南海校区设计咨询
人民币115.9425万元
1家
2年
注:1、供应商可以选取一个或同时选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组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共2个包组,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本项目的评审顺序依次是:先对包一进行评审、再对包二进行评审。当某一投标人参与了2个包组的投标时,如在先评审的包组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其在参与的后续评审顺序的包组中综合得分又获得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时,则不再推荐其作为该后续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其作为该后续包组的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由顺延排名的投标人递进替换。
3、若评审结束后,由于某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该包组中标资格或因故被依法取消该包组中标资格等原因,导致该包组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生改变时,不改变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如下资质(投标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
联系方式:020-61230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电话:020-87258495-107
附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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