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污水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5-105939-0010
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污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1,481.65
最高限价(如有):179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污水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0GZ06ZC07
(2) 标的内容概况: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污水改造项目;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1790000元。
(3) 简要技术要求: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白云院区污水站设备改造项目,医院原有污水站已年久失修,且处理能力无法满足现有污水排放标准。本方案在原有污水处理站实施改扩建,改扩建后的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达到150m3/d,即6.2550m3/h,24小时运行。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的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后达标排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采购项目品目:B0216(环保工程施工)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设备正常运行,取得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 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18号
联系方式:020-81886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罗先生020-87651688-337/159;杨先生020-81886332
电话:020-87651688-337
附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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