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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在用电梯监督检验抽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分别为包组一:5497台电梯监督检验抽查任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50万元,包组二:1532台电梯监督检验抽查任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0万元,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组中所有相关的标的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5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经两次招标,第二次招标投标(报价)截止后各包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参与投标,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广州市财政局同意项目变更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包组一供应商名称: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 包组二供应商名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址:包组一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六榕路65号六榕大厦6楼 包组二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46-150号6B房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8 月 26 日 至 2020 年 09 月 02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1.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1.2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1.1.4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1.5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具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取得电梯监督检验资格(含防爆型电梯),有关资格以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中记录为准,业务应符合《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检验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6】8号)要求。

1.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1.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1.8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供应商可以携带以下资料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打印版)两份(详见附件7.3)

(现场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供应商单位名称);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开票信息可提前在微信“我”“个人信息”“我的发票抬头”中添加保存(增值税普票填写“名称”和“税号”后保存;增值税专票填写“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后保存),现场直接扫码提交)。

方式二、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 liuhanxin@gztpc.com(或跟进人员邮箱) :

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WORD版)(详见附件8.3)

2)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转账截图(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后四位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收款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帐号:3602031409200624988)

3)供应商的开票信息(WORD版,备注“开具专票”或者“开具普票”)。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14时30分。

4.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5.谈判时间:2020年9月3日14时30分。

6.谈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7.质疑与询问材料的递交形式及联系方式

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采购文件可能影响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或者,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质疑或询问的,必须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并与以下联系人电话联系(邮箱scjgj_caigou@gz.gov.cn):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20-83228320

接受质疑期限: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或询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联系电话:020-8322832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联系电话:020-3892357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电话:020-3781622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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