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2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0〕5号)(附件1)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七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范围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广州市经营和纳税 的企业。申报的电子商务企业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在行业发展中居于领先地位,达到《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的相关示范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程序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发动企业积极申报,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照《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标准》(详见穗商务规字〔2020〕5号文附表)组织初评,择优遴选后于9月25日(星期五)前推荐报送我局(电子商务处)。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报送材料。
1.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2);
2.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两个年度审计报告;
5.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3)中近三年(2017-2019)电子商务交易额等关键指标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审计报告(可在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
6.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近三年实际缴纳税款情况证明;
7.近三年融资情况说明(完成多轮融资分别说明);
8.各种认证、荣誉、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9.其它相关资质材料和评审专家要求补充的其它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并附电子文档)。
(二)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1.正式推荐函;
2.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
3.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分表(1企1份,附件5);
4.上述第(一)项企业所报材料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2.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
3.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
4.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5.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分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郑银华,电话:81097591,传真:81098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