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年弘扬好家风演讲及廉洁文化进校园主题活动策划服务项目,广州市学校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课程研究服务项目,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服务项目,2020年延安精神进校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8-100191-0060,440100-202008-100191-0061,440100-202008-100191-0062,440100-202008-100191-0063
项目名称:2020年弘扬好家风演讲及廉洁文化进校园主题活动策划服务项目,广州市学校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课程研究服务项目,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服务项目,2020年延安精神进校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教育局德育宣传活动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广州市德育宣传活动,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54万元。其中子包一预算人民币12万元,子包二预算人民币21.5万元,子包三预算人民币5.5万元,子包四预算人民币15万元。
1)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本项目可兼投,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两个子包。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联系方式:020-22083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20-83812782
附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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