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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网信办2020年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广东省委网信办2020年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http:// www.gdhualun.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08 31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8-255001-0044

项目名称:广东省委网信办2020年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000

最高限价(如有):299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委网信办2020年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按照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6〕2号)要求,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统一于每年9月份第三周举办。根据中央网信办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我省已成功举办了六届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现省委网信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围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主题,于2020年09月14日-09月20日举行为期7天的2020年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9月2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为非中小微企业或非监狱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 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 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 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 供应商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4.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1)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  供应商未按本项目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  联合体某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联合体某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符合“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项至第4项的要求。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协议,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协议可以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2)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数量不超过3家。

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8  21 日至 2020 8 2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http://www.gdhualun.com.cn/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8  31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8  31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可登陆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进行注册,办理步骤请详阅通知公告《关于我司启用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功能及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重要通知》。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邀请)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在系统内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采购邀请),按照系统步骤完成即可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7185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8317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83172166-85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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