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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饭堂粮油肉菜及水果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惠城区人民法院购买饭堂粮油肉菜及水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9 08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8-146061-0018

项目名称:惠城区人民法院购买饭堂粮油肉菜及水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6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饭堂粮油肉菜及水果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购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名称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1

服务类

饭堂粮油肉菜及水果配送

760万元

2年

 

2、采购内容

配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A.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水产品、禽蛋等);

B.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食用菌、瓜果、豆制品、水果);

C.干货、调料类(干货、调料、副食品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08  19 日至 2020 08 2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9 08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苏屋墩路12号

   联系方式:0752-256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联系方式:0752-2689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赖小姐

   电话:0752-268935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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