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时现场查询)。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 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