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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信”平台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35-200Z23305091)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信”平台2020年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法信”平台2020年运维项目是经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2次会议、院党组2019年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预算205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于2016年4月18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法信”平台功能和作用,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通知》(法办[2016]56号),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法信”平台,加强法律数据智能化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该项目也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支撑平台。

    经统计,该平台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广东法院用户为22950人,登录账户为16693人,每月在线访问人数均在5000人以上,月均访问人次均在20万次以上,为全省法院干警高效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司法审判专业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具体理由如下:

    一、来源唯一性

    1、知识服务导航体系,“法信”平台拥有全国最大且唯一的法律知识导航和案例知识体系,拥有独家著作权;

    2、图书版权资源,“法信”平台独家拥有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各基层法院20年来80%以上的审判指导类图书的版权资源;

    3、独家自有版权内容,“法信”平台拥有数量众多的裁判规则、案例要旨及观点梗概自有版权内容。

    二、拥有核心技术竞争力

    “法信”平台唯一拥有司法裁判大数据双引擎 ——裁判剖析引擎(LD)和同案智推引擎(SP)。

    三、服务不可替代性

    “法信”平台是目前唯一能做到通过法院专网实时更新,并同时为法院内网、保密内网、移动网、互联网四网提供数据更新、在线客服及知识服务的法律服务平台。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作为“法信”平台2020年运维服务的供应商能节省财政资金、按时、高效地完成该项目的运维服务工作。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5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7 月 21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2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电话:020-8318851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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