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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供水水质监测(YL2020GZ038C0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供水水质监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详细地址:网上获取方式网址:www.yltender.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6 18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05-101711-0006

项目名称:广州市供水水质监测

预算金额:8,041,900

最高限价(如有):80419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供水水质监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子项目编号:YL2020GZ038C08、名称:广州市供水水质监测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8,041,900.00、数量:1

1.采购内容:广州市供水水质监测;数量:1项;服务期(服务要求):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041,900.00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保证供水日常监测的正常开展和广州市供水监测数据的稳定有效,本项目由第三方协助完成日常监测工作。第一部分的监测范围是广州市中心城区所属水厂的出厂水、水源水的监测和花都区、白云区北部、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所属水厂的出厂水、管网水、水源水的监测;第二部分监测范围是广州市番禺区所属水厂的出厂水、管网水、水源水和广州市中心城区管网水和全市各区二次供水水质。具体内容见供水水质监测要求。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要求):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宋体;font-size:10.5pt;">投标人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认证项目必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规定的全部106个项目的检测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必须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认证项目必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规定的全部106个项目的检测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体方单位及协办方单位数量合计最多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主体方、协办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认证项目必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规定的全部106个项目的检测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必须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认证项目必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规定的全部106个项目的检测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体方单位及协办方单位数量合计最多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主体方、协办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5  29 日至 2020 6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详细地址:网上获取方式网址:www.yltender.com)

方式:(详细地址:网上获取方式网址:www.yltender.com)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6 18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yltender.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gzg2b.gzfinance.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86677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020-8852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小姐

   电话:020-8852606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永莲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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