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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启明学校残疾学生生活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


 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启明学校 的委托,拟对 广州市启明学校残疾学生生活托管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2004-100155-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启明学校残疾学生生活托管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32,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委托代理编号为:GZDD-ZFCG2020FWQ10131
2、采购内容:采购残疾学生生活托管服务及学校车辆驾驶管理服务。
3、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贰仟元整(¥1,432,000.00)。凡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范围已经财政部门批准。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下列资料如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通过互联网下载的相关信息系统的电子凭证除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对):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提供可证明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查或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2020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承诺。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必须由总公司委托或授权)。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未被列入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④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⑤行政处罚数额达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如有多笔处罚的,按合计金额计算)。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文件)。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以评审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的,除了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6、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的手续;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人的,请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的手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潜在供应商可先下载磋商文件后附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完整填写并打印盖章,携带至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4 月16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6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04 27 09 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04 27 09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2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1000805,020-8100080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0-872270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
联系人:裴小姐联系电话:020-81000806
传真:020-81000805邮编:510130
(三)采购人:广州市启明学校地址:沙河天平架兴华直街286号
联系人:毛丽丽联系电话:020-87227055
传真:020-87227055邮编:51050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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