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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水务专项规划—雨水系统总体规划(2018—2035)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水务局的委托,对 广州市水务专项规划—雨水系统总体规划(2018—2035)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2003-100077-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水务专项规划—雨水系统总体规划(2018—2035)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440100-202003-100077-0011、名称:广州市水务专项规划—雨水系统总体规划(2018-2035)、预算金额:人民币 9,650,000元、数量:1


    1. 采购内容/用途:广州市水务专项规划—雨水系统总体规划(2018-2035

    2. 服务时间:3

    3. 最高限价:人民币 9,650,000

    4. 备注: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6)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8年年度(或2019年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020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所有投标资料须盖投标主体单位(牵头人)公章。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于202043日起至2020414日期间链接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ztender.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0元,我司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87554018,邓小姐)。本招标公告中“七”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不再执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03日 至 2020年04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3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0423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03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516561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852117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7554018
传真:020-87554028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广州市水务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联系人:谢炜旺联系电话:020-38203037
传真:020-38203023邮编:5106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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