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项目信息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4-148027-003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2. 项目编号:CLF0119FS00ZC94

3. 采购项目品目:运行维护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一项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1.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1.2.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1.4.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1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  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同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由磋商小组查询,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经营异常名录”中)。

1.7.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书面承诺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注: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可接受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fs_bm@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9550 8802 1259 9200 1210 0000 1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5 月08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1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05 20 09 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05 20 09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5 月 09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1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06324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联系人:欧海文联系电话:0757-82063241
传真:0757-82063218邮编:528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州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版权所有粤ICP备09115313号 广州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www.gzoutsourci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