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GZ00ZC98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质检院试验场地租赁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火灾防护产品检测业务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已获消防产品CCC指定实验室授权,急需扩大检测产能,现有实验室场地无法满足下一步工作需求,综合考虑产业聚集、交通运输、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租赁价格、环境保护等因素,现拟用单一采购来源租赁试验场地来应对业务增长。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试验场地需求: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广东质检院、英文简称GQI),成立于1983年9月,又名国家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广东省试验认证研究院,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法定第三方专门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的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设备及元件合格评定体系组织(IECEE)认可的国际CB实验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指定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国家级认证机构签约的实验室、中国船级社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是广东、海南、陕西、新疆和山东等省(区)高级人民法院注册认可的司法委托质量鉴定机构。 广东质检院目前拥有10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其中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于2010年5月经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复筹建,2014年7月顺利通过原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验收。 国家消防质检中心是目前华南地区唯一一家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根据国家认监委2018年12月5日发布的《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2018年第44号)、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19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增加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检验分包实验室的公告》(应急消评公﹝2019﹞3号),我院成为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验室,获授权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CNCA-C18-02:2014)中的防火涂料、防火窗、防火门、消防排烟风机、防火排烟阀门等五种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检验工作。 鉴于我院已获得消防产品CCC指定实验室授权,急需扩大检测产能,而现有实验室场地无法满足下一步工作需求。根据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消防产品检验设备的实际情况,我院急需单层大空间高垮结构的试验车间10000 m2左右,作为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试验场地。试验场地包括2个试验车间,其中一个车间长×宽×高不小于100m×50m×10m,另一个车间长×宽×高不小于100m×50m×8m。 试验场地应产权清晰,各种证明材料齐全,并能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实验室改造、环境评价等事项。试验场地应配有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便于管理,办公面积不少于200 m2,若能配套饭堂、宿舍、体育设施尤佳。试验场地应满足开展检验工作的供电要求,供电线路的供电能力不小于2250 kW。试验场地应满足开展检验工作的燃气需求,场地周边敷设有市政燃气管道。 2、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近年来,广东质检院火灾防护产品检测业务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2018年12月已取得火灾防护产品3C检测授权,相关的认证检测业务量井喷式增加。现有的试验场地面积均不能满足需求。为了应对未来的火灾防护产品CCC检测业务,现急需约10000 m2的试验场地来应对业务增长。 自2018年5月30日起,我院相关人员走访了广州萝岗、增城、佛山以及清远,历时9个多月,实地考察了23个试验场地,并与相关业主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 综合考虑产业聚集、交通运输、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租赁价格、环境保护等因素,只有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的金发科技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的部分厂房符合消防检测实验室的要求:地处省道S269和省道S114交汇处,交通物流便利;试验场地的厂房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两个试验车间层高分别大于10米和8米,均为通畅的厂房,格局合理,利于大型检测设备和配套桁吊的规划布局和安装调试;厂房为全新钢结构,室内照明、消防等设施齐全,屋面隔热且设计有气窗通排风功能,部分厂房有地下架空层可用于敷设各类管道线缆;试验场地供电为大规模工业用电,用电稳定性高,供电功率大于2250千瓦,场地周边敷设有市政燃气管道,满足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的要求;该试验场地产权清晰,各种证明材料齐全,并能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实验室改造、环境评价等事项。试验场地周边生活配套设施成熟,配备饭堂,便于员工工作和生活;试验场地实行整体园区统一管理,科学规范,安全实用。 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租赁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作为广东质检院的试验场地。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的金发科技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租赁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租期1年,租金费用为180万元/年。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陆珩 工作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副教授 意见:采购方广东质检院试验场地租赁项目,根据其采购需求,综合考虑产业聚焦、交通运输、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租赁价格、环境保护等因素,只有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的金发科技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的部分厂房符合消防检测实验室的要求和实验室改造要求。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租赁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2.专家2姓名:向丹 工作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职称:教授 意见:综合考虑产业聚焦、交通运输、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租赁价格、环境保护等因素,只有清远市的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符合消防检测、实验室改造等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蔡淑玲 工作单位:广东省广弘华侨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综合考虑产业聚焦、交通运输、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租赁价格、环境保护等因素,只有清远市的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符合消防检测、实验室改造等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综合考虑产业聚焦、交通运输、场地面积、建筑状况、租赁价格、环境保护等因素,只有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的金发科技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的部分厂房符合消防检测实验室的要求和实验室改造要求,并能办理实验室改造、环境评价等事项,故拟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3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女士,苏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14,020-87651688-14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毕先生 | 联系电话:020-3567122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 |
联系人:毕先生 | 联系电话:020-35671227 |
传真:020-89232876 | 邮编:510670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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