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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购买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4-148015-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劳务派遣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00000.00元;

2.   项目编号:CLF0119ZH01ZC06

3.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劳务派遣服务;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20-83188580、83188500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baoming@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

账号:44001646 8350 5300 4526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16日 至 2019年04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8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05080930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泽勇联系电话:0756-260701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晖 联系电话:0756-261291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66号
联系人:罗文峰联系电话:0756-2612950
传真:0756-2612941邮编:519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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