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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重点行业固体废物第三方环境审计指南编写及审计试点(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的委托,对 重点行业固体废物第三方环境审计指南编写及审计试点(一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4-11501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重点行业固体废物第三方环境审计指南编写及审计试点(一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用途

最高限价

电镀行业,固体废物环境审计试点及审计指南编制,试点企业数16家以上(需选择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需经过甲方审定)

人民币125万元

铝型材行业,固体废物环境审计试点及审计指南编制,试点企业数10家以上(需选择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需经过甲方审定)

人民币90万元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7. 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兼中,即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包组一和包组二,经评审如果投标人1被推荐为包组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不能再被推荐为包组二的中标候选人。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

      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单一独立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①点条件:

负责环保技术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证书)。

负责审计工作的单位,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6.联合体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1)联合体必须以负责环保技术的单位为牵头人(即联合体的投标主体,所有投标资料须盖投标主体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在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ender@gd.gov.cn),并于本采购项目投标邀请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人民币60元【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54018,李小姐)

      温馨提醒: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02日 至 2019年04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3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0423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中心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02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古先生联系电话:020-8755423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977916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7554018
传真:020-87554028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广东环境监控中心5楼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020-89779160
传真:020-87535575邮编:51030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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