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3-146062-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供应商应具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力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2日起至2019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8楼805房)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三个月已依法纳税和缴纳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02日 至 2019年04月0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3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3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02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邱小姐 | 联系电话:0752-226381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小姐 | 联系电话:0752-338712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
联系人:陈海生 | 联系电话:029-61850700 |
传真:029-61850700 | 邮编:716000 |
(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地址:惠阳区法院大楼 |
联系人:林燕群 | 联系电话:0752-3387123 |
传真:0752-3387123 | 邮编:51621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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