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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机房扩容改造(大数据机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机房扩容改造(大数据机房)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3-14812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机房扩容改造(大数据机房)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983,006.5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机房扩容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983006.50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83006.5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服务期:120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一份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一份

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一份

7.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4月0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3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揭阳市揭东区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

十、开标时间:201904231000

十一、开标地点: 揭阳市揭东区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余工联系电话:0663-839299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工 联系电话:0663-82312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7层和9层
联系人:路侠联系电话:0371-67789598
传真:0371-55638079邮编:450000
(三)采购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路
联系人:潘旭辉联系电话:0663-8221189
传真:0663-8221189邮编:522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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