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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租赁(DXH2019GZ032C05)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DXH2019GZ032C05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租赁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425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因办公需要,需继续租赁办公用房,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约6094平方米。服务期二年。第一年租金不超过850万元,第二年起每年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含税价)。即第二年租金不超过892.5万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目前承租的办公用房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9号星光映景大厦商业中心首层16、17铺,2层至5层D区,6层B 、C、D区,7层B区(部分)和C、D区(总建筑面积为5998.46㎡,实用面积为 4678.84㎡)及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9 号星光映景大厦首层15铺(建筑面积共95.23平方米)。因办公需要,需继续租赁该办公用房,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约6094平方米。

 2、该办公用房到目前为止已承租使用了3年,各个办公区域的功能设置及办公设施设备已趋于成熟和稳定。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灿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9号星光映景大厦31层01-05室

2.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花木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02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彭宇   工作单位:广东东方思维科技有限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刘颖  工作单位:广州亚城规划设计院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张承红    工作单位:广州医科大学        职称:高会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4、专家4姓名:刘洪立    工作单位:广东广粮集团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5、专家5姓名:夏松山  工作单位: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6、专家6姓名:张芬    工作单位: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职称:人力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7、专家7姓名:李啸天    工作单位: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目前承租的办公用房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9号星光映景大厦商业中心首层16、17铺,2层至5层D区,6层B 、C、D区,7层B区(部分)和C、D区(总建筑面积为5998.46㎡,实用面积为 4678.84㎡)及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19 号星光映景大厦首层15铺(建筑面积共95.23平方米)。因办公需要,需继续租赁该办公用房,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约6094平方米。

一、该办公用房到目前为止已承租使用了3年,各个办公区域的功能设置及办公设施设备已趋于成熟和稳定。

二、经了解,附近没有完全适合采购人办公用途的办公用房可供租赁,而且若重新选择其他办公租赁房,需重新进行装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才能使用,装修改造及建设费用远超租金费用,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原办公用房的租赁期限已到,时间紧迫,要完成办公用房的租赁、装修、搬迁等一系列工作,时间上不可控,影响政府部门的工作正常开展。

四、服务期二年。第一年租金不超过850万元,第二年起每年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含税价)。即第二年租金不超过892.5万。

因此,为了方便办公、办案,采购人拟继续承租该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且该办公用房所属业主—广东灿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灿灿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花木公司也有续租给采购人的意向。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2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小姐联系电话:020-870851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0-613254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
联系人:朱少兵联系电话:020-87085188
传真:020-85208596邮编:510665
(三)采购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91-1号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20-61325468
传真:020-38306200邮编:51000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发布人: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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