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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ZL00ZC10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营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6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背景

2014年,中央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把建设网络强国提升到重大国家战略。在这一背景下,政府网站作为我国政府机关在互联网上主要载体,其战略地位更加突显。近年来,中央对政府网站建设的政策指导及网站考评不断强化,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等一系列文件,对用好互联网特别是政府网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等做出重要部署。因为2018年度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运营服务项目已经结束,因此,决定启动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营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网站日常内容建设、专题策划与制作、会议直播与在线访谈、“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内容维护、网站优化升级、手机触屏版、繁体版、无障碍通道维护、网站宣传推广等。协助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好办强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提升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建设水平、技术保障能力、业务管理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彰显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不断优化政府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拥有更多获得感,以电子政务工作新作为新成效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支撑。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南方新闻网承办了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纪委官网、广州市政府网等50多个重要政务网站,并多次承担承办网站的改版工作,其所承办运营网站客户多为大型、知名企业或者政府单位,树立了行业绝对领先的品牌形象。迄今南方新闻网已有超过10年的政务网站运营经验,秉承“高起点建设、持续优化”的宗旨,保证南方新闻网所承办的政务网站,始终在同级别网站中处于最高水准。同时,南方新闻网作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媒体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始终站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前沿,积极探索开发网站触屏版、两微(微博、微信)一端(手机客户端)等移动互联网相关产品,并把网站发展移动媒体的经验应用在所承办的多个政务网站项目之上。目前委托南方新闻网管理微博微信的合作客户已经超过20个,网站开发了功能强大的第三方微信管理平台对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管理。此外,南方新闻网还为多个合作客户提供了建设手机版、触屏版的建议和思路,其中一部分已经委托南方新闻网实施。从2006年开始,南方新闻网作为承办单位,已运维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3年之久,了解网站发展的历史,深愔网站受众需求。同时,南方新闻网作为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机关网,具有坚定的政治属性和定位,可以在服务过程中为本项目保密,满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南方新闻网;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内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意见:  / 

2.专家2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意见:  / 

3.专家3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意见: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2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11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峰 联系电话:020-8313243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联系人:陈峰联系电话:020-83132437
传真:020-83132525邮编:510031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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