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高州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高州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610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委托服务时间 |
1 | 高州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 | 1年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季度缴纳员工社保证明;
5、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2月25日 至 2019年03月0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2 月 20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 联系电话:0668-663782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先生 | 联系电话:0668-663505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府前路57号建行四楼 |
(三)采购人:高州市人民法院 | 地址:高州市高凉西路178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