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受 五华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五华县法院OA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1-146057-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法院OA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50,0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磋商文件编号:GDQY19GDFC01001 2、项目内容:五华县法院OA办公系统升级改造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人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应提供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封装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应提供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 5)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1 月26 日 至 2019 年 02 月 01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2 月15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2 月15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26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3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22312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小姐 | 联系电话:0753-418169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16号 |
联系人:罗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223126 |
传真:0753-2206126 | 邮编:514000 |
(三)采购人:五华县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南 |
联系人:曾奕萍 | 联系电话:0753-4181698 |
传真:020-4181606 | 邮编:514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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