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省级服务 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的复函 省外经贸厅: 你厅《关于上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拟认定名单的请示》(粤外经贸服字〔2013〕21号)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市认定为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将广州开发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珠海南方软件园、莞城科技园、肇庆市综合性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华南智慧城)认定为广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请你厅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粤府〔2012〕88号)有关要求,会同省有关单位和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加强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的指导和服务,抓紧研究完善促进上述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省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