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2013年度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仍将采用中央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为提前做好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请在2012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增加本企业2012年度服务外包业务额的附注说明。
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
解读:
商务部要求在2012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增加本企业2012年度服务外包业务额的附注说明也就是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达到离岸服务外包50万美元以上,且离岸外包收入占总的服务外包收入的50%以上。具体的表述是:公司2012年服务外包收入是XX万美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收入XX万美元。
另外,商务部还要求有一个“包含培训费用情况的审计报告”,则需要审计报告有以下内容:
1.服务外包培训费用情况的审计依据是商务部资金申报的文件《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2.审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3、审核的结果,人才培训费用多少,培训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