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通知(穗外经贸技函[2011]43号)

各区、县级市外经贸、财政主管部门,天河软件园管委会、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根据《广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外经贸法[2010]2号)和2011年我市服务外包工作重点,现就申报2011年度广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广州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其他机构;

      (二)具有相关的服务外包从业背景,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开展研究、测试、信息服务、培训条件的场地,先进的仪器、设备;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 申请单位应拥有与平台建设和运营所相应的自有资金。

      二、资助范围
      (一)研究开发能推动行业发展、提高服务外包整体技术水平的公共技术和关键技术;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基于技术研发、质量保证、系统测试、演示、验证等公共服务;研究、开发市场前景好的新技术,提高外包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为推动我市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收集分析与服务外包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和市场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服务外包技术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面向国际用户,建立多国语言用户界面;为外包企业提供一个高效快捷的网上交易平台、供求平台和交流平台。

      (三)利用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社会资源,开展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等方面的人才培训,为外包企业的发展培养和造就各类专业人才;开展服务外包人才交流服务,为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专业人才提供交流的平台;建立服务外包人才信息数据库,为服务外包发展提供人才储备信息,为政府提供科学全面的外包人才信息。

      三、申请资助的公共平台需具备的条件
      (一)公共服务平台应具备基础性、开放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可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提供技术和可持续发展支撑。

      (二)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从申报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三)公共平台项目应积极参与服务外包产业促进活动。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公共平台建设费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法人身份登记证书复印件;
      3.公共平台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公共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运营方案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公共平台拟采购的设备、软件清单及价格表;
      5.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公共平台运营费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法人身份登记证书复印件;
      3.公共平台实际运行情况及效果;
      4.上年度公共平台的网络租赁、硬件维护、软件升级、市场开拓和宣传推广等运营费用支出情况及会计凭证依据; 
      5.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纸本文稿一式二份(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统一使用A4纸,不同申请类别的材料用有色纸相隔,于左侧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二)申请单位于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区、县级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内企业报园区管理机构)初审并出具意见。

      (三)各区、县级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和示范区管理机构10月7日前送服务外包资金受理窗口(广州服务外包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受理窗口:广州服务外包行业协会
地    址:天河区员村一横路七号大院广东软件大厦二楼
联 系 人:余秋红66814109  陈彦 66814087
电子邮箱:rachel@eit8.net4620046@qq.com
传    真:66814100

市外经贸局  谢家强 电话:88902831
市财政局    简洁敏 电话:38923486

广州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版权所有粤ICP备09115313号 广州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www.gzoutsourcing.cn